常州達豐兆茂機械工程有限公司、中建四局第五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廣東云尚智城集團有限公司:
我局查處廣清中大時尚科技城項目一期A、B標段工程5名工人被拖欠工資共500000元一案,因無法通過郵寄送達及現(xiàn)場送達等方式向你單位送達文書,依照《廣東省勞動保障監(jiān)察條例》第四十七條第一款“人力資源社會保障行政部門制作出限期整改指令書、行政處理決定書、行政處罰決定書等法律文書后,應當在宣告后當場送達當事人;無法當場送達的,應當在七個工作日內參照民事訴訟的有關規(guī)定送達?!奔啊吨腥A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九十五條第一款“受送達人下落不明,或者用本節(jié)規(guī)定的其他方式無法送達的,公告送達。自發(fā)出公告之日起,經過三十日,即視為送達?!敝?guī)定向你公告送達:《勞動保障監(jiān)察行政處理決定書》清城人社監(jiān)字〔2024〕第185-4號:“被處理單位一:常州達豐兆茂機械工程有限公司
地址:常州市金壇區(qū)朱林鎮(zhèn)金西工業(yè)園88號
法定代表人:沈世平 電話:021-52680607
被處理單位二:中建四局第五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地址:深圳市南山區(qū)南山街道南新路陽光科創(chuàng)中心一期A座1001
法定代表人:石連君 電話:0755-86667193
被處理單位三:廣東云尚智城集團有限公司
地址:清遠市清城區(qū)石角鎮(zhèn)循環(huán)經濟產業(yè)園6號
法定代表人:胡忠心 電話:0763-3719888
案由:拖欠工人工資,經責令改正仍拒不改正。
認定的事實:經調查,廣清中大時尚科技城項目一期A、B標段工程是由廣東云尚智城集團有限公司作為建設單位發(fā)包給中建四局第五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再由中建四局第五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將勞務工程分包給常州達豐兆茂機械工程有限公司,現(xiàn)時該項目存在5名工人被拖欠工資共500000元的情況。
上述事實有工人投訴登記資料以及常州達豐兆茂機械工程有限公司和中建四局第五建筑工程有限公司蓋章確認的工人工資表等證據(jù)證明。
上述單位的行為違反了《保障農民工工資支付條例》第三條“農民工有按時足額獲得工資的權利。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拖欠農民工工資。”、《廣東省工資支付條例》第十條第一款“用人單位應當以貨幣形式按照確定的工資支付周期足額支付工資,不得拖欠或者克扣。”、《保障農民工工資支付條例》第二十九條第一款“建設單位應當按照合同約定及時撥付工程款,并將人工費用及時足額撥付至農民工工資專用賬戶,加強對施工總承包單位按時足額支付農民工工資的監(jiān)督?!?、《保障農民工工資支付條例》第三十一條第一、二、三款“工程建設領域推行分包單位農民工工資委托施工總承包單位代發(fā)制度。分包單位應當按月考核農民工工作量并編制工資支付表,經農民工本人簽字確認后,與當月工程進度等情況一并交施工總承包單位。施工總承包單位根據(jù)分包單位編制的工資支付表,通過農民工工資專用賬戶直接將工資支付到農民工本人的銀行賬戶,并向分包單位提供代發(fā)工資憑證?!敝?guī)定。
現(xiàn)依據(jù)以下法律、法規(guī)或者規(guī)章的規(guī)定:《保障農民工工資支付條例》第二十九條第二款“因建設單位未按照合同約定及時撥付工程款導致農民工工資拖欠的,建設單位應當以未結清的工程款為限先行墊付被拖欠的農民工工資?!薄ⅰ侗U限r民工工資支付條例》第三十條“分包單位對所招用農民工的實名制管理和工資支付負直接責任。施工總承包單位對分包單位勞動用工和工資發(fā)放等情況進行監(jiān)督。分包單位拖欠農民工工資的,由施工總承包單位先行清償,再依法進行追償。工程建設項目轉包,拖欠農民工工資的,由施工總承包單位先行清償,再依法進行追償?!?、《廣東省勞動保障監(jiān)察條例》第四十四條第一款第二項“人力資源社會保障行政部門對違反勞動保障法律、法規(guī)或者規(guī)章的行為,根據(jù)調查、檢查的結果,應當自立案之日起四十五個工作日內作出以下處理:(二)對應當改正未改正的,依法責令改正或者作出相應的行政處理決定;”之規(guī)定。我局給予下列行政處理:
一、被處理單位常州達豐兆茂機械工程有限公司作為上述項目的分包單位,對在該項目中所招用的農民工工資支付負直接責任,你單位應在收到本行政處理決定之日起十五日內支付以下表格中5名工人的工資共500000元。
二、被處理單位中建四局第五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作為該項目的總包單位,在分包單位常州達豐兆茂機械工程有限公司收到本行政處理決定之日起十五日后仍未能支付以下表格中5名工人的工資共500000元的,由你單位先行清償,再依法進行追償。
三、被處理單位廣東云尚智城集團有限公司因未按照合同約定及時撥付工程款導致拖欠了上述農民工工資,你單位應當以未結清的工程款為限先行墊付被拖欠的農民工工資。
你單位應在接到本決定書之日起15日內履行完畢。逾期不履行本決定的,我局將依法申請人民法院強制執(zhí)行。
如不服本決定,可于收到本決定書之日起60日內向清城區(qū)人民政府申請行政復議,或者在六個月內直接向清新區(qū)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訴訟。行政復議或行政訴訟期間,本決定不停止執(zhí)行?!?/span>
自發(fā)出本公告之日起,經過三十日即視為送達。
特此公告。
清遠市清城區(qū)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2024年12月20日